标准债券远期代理客户入市一体化流程
第一步:债券市场入市(若已是债券市场成员则跳过此步)
客户通过银行间市场开户系统[1],电子化提交如下材料并办理债券交易联网代码(21位交易代码),若是非法人产品类客户,则其管理人在托管人协助下完成上述准备。
1.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
2. 非法人类(或法人类)合格机构投资者业务申请表;
3. 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须提供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会计师审计的最近的验资报告(仅非法人产品需要);
4. 合格机构投资者物理联网登记表(如有);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第二步:客户向综合清算会员提交相关材料、签署协议并缴纳保证金
(一)材料提交
客户向综合清算会员提交债券远期入市材料:
1.债券远期交易内部管理办法;
2.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财务数据:
(1)开放式投资基金提交基金资产净值,并于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月底的基金资产净值;
(2)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提交该分支机构人民币营运资金规模,当人民币营运资金规模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提交书面通知;
(3)其他机构[2]应提交本机构实收资本或净资产规模数据,二者只需报送其一,当实收资本或净资产规模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提交书面通知。
(二)协议签署
法人类客户与综合清算会员直接签署《代理清算协议》。
非法人产品类客户,由非法人产品管理人与综合清算会员签署《代理清算协议》,并将该管理人项下入市标准债券远期的具体产品名称以目录形式附在《代理清算协议》后。
(三)缴纳保证金
综合清算会员为客户完成代理清算的开户(保证金账户、资金结算账户),客户向综合清算会员缴纳最低保证金。
第三步:综合清算会员向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提交材料,完成备案
综合清算会员代为向交易中心转交客户提交的债券远期入市材料;向上海清算所提交《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代理业务客户信息表》和客户已签署的《代理清算协议》,报备客户的清算限额。
交易中心于收到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完成备案,同时通知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于收到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若审核通过且接到交易中心通知则完成备案,并通知综合清算会员业务备案结果。
第四步:客户正式上线
T-3日:综合清算会员告知上海清算所预计于T日代理清算业务正式上线。
T-2日:上海清算所与交易中心确认上线相关事宜。交易中心收到信息后设置客户的X-Swap交易权限(次日生效)。
T-1日:上海清算所设置客户账户信息和风控参数,综合清算会员向上海清算所缴纳代理业务最低保证金;交易中心的客户X-Swap交易权限生效。日终,上海清算所清算系统将首次向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送客户T日交易相关限额信息。
T日:客户可正式开展标准债券远期交易和集中清算。
综合清算会员 |
联系方式 |
交通银行 |
施大友 021-20588843 shidayou@bankcomm.com |
浦发银行 |
刘钟鸣 021-61614346 liuzm2@spdb.com.cn |
宁波银行 |
孙蝶菲 021-63586853 sundiefei@nbcb.cn |
中信证券 |
胡希胜 010-60838410 huxisheng@citics.com 朱丽军 010-60838307 zhulijun@citics.com |
国泰君安证券 |
王焕舟 021-38676584 wanghuanzhou@gtjas.com 颜 欢 021-38032486 yanhuan019043@gtjas.com |
[1] https://ibrs.chinamoney.com.cn/AAMS
[2] 其他机构包括中资的银行、券商、封闭式基金、私募基金、保险、期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