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修改)关于发布《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联网和开户业务指引》的通知

各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的要求,做好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银行间债券市场开户、联网等服务工作,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制定了《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联网和开户业务指引》(见附件),并已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附件1.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联网和开户操作指引

附件2.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申请表

附件3.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联网和开户操作指引-英文版

附件4.《间接结算成员协议》英文版(内容仅供参考,协议最终签署形式以中文版本为要求)

附件5.《间接结算成员协议签署声明及承诺》英文版(内容仅供参考,协议最终签署形式以中文版本为要求)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注:附件4、附件5已修改,详见结算成员服务协议(适用于间接结算成员)、协议签署声明及承诺(适用于间接结算成员)(清算所发【2024】109号)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