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收费方案如下:
一、收费项目
包括信息服务费及清算费两项。信息服务费收费对象为电子平台、现货清算成员;清算费收费对象为现货清算成员。计收币种均为跨境人民币。
二、收费方式及标准
(一)信息服务费
信息服务费为年费,费用为48,000元/年。
(二)清算费
清算费双边收取,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于清算日计算。
清算费=成交金额×清算费率
全额清算模式下,清算费率为十万分之八;净额清算模式下,清算费率为十万分之五。单笔交易的清算费不低于5元,不高于400元。
三、计费频率
信息服务费按年度收取,清算费按季度收取。
四、优惠方案
在业务开展前6个月免收相关费用。
本收费方案解释权归上海清算所所有。费用收取规定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布。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