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成交数据接收日安排的通知(清算所发〔2021〕198号)(已失效)
各市场参与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现将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成交数据接收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交数据接收日为周一至周五。由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2022年以下日期不接收成交数据:
1月3日、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2月3日、2月4日、4月4日、4月5日、5月2日、5月3日、5月4日、6月3日、9月12日、10月3日、10月4日、10月5日、10月6日、10月7日。
二、如遇临时调整节假日,上海清算所将及时公告。
三、请各市场参与者根据本通知做好本业务的清算结算安排。
特此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