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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规则(试行)》的公告(清算所公告[2015]5号)(已废止)

为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创新发展,提高债券交易清算效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在现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基础上,制订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规则(试行)》,形成涵盖现券交易、买断式回购交易、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债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机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现正式发布,并就开展债券交易净额清算(以下简称债券净额)业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5330日起,上海清算所开展债券净额业务。具备上海清算所债券净额普通清算会员资格的市场机构,可开展自营债券净额业务;不具备上海清算所债券净额清算会员资格的市场机构(非清算会员或客户),可通过上海清算所债券净额综合清算会员代理参与债券净额业务。

二、自即日起,上海清算所开始受理债券净额综合清算会员和债券净额普通清算会员资格申请、清算限额申报、清算协议签署等工作。原现券净额清算会员,在补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签署新协议后,可自动成为债券净额普通清算会员。上海清算所将通过官方网址(www.shclearing.com)发布债券净额普通清算会员及综合清算会员名单。

三、债券净额业务即期保证金率暂定为1.2%,远期保证金率为0.5%,质押式回购保证金率为0.12%。上海清算所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以上参数标准,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业务联系部门、联系人:

会员资格申请及业务培训等:会员服务部

李文明 021-23198642/23198599

业务咨询:发行托管部

021-23198716

021-23198714

王艺丹 021-23198675

风险管理咨询:风险管理部

陆轶鸣 021-23198627

傅云舟 021-23198967

法律咨询:审计合规部

余 滔 021-23198795

技术支持及咨询:技术开发部

沈东奇 021-23198752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0日

注:此版已失效,已发布《关于发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规则》的通知(清算所发〔202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