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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到期违约债券转让自动结算服务的通知(清算所发〔2021〕108号)

各市场机构:

为提升到期违约债券转让结算效率,自2021年7月26日起,对于通过外汇交易中心达成的到期违约债券现券交易,结算双方应通过上海清算所综合业务系统外部客户端对相关现券成交指令进行确认,上海清算所依据结算双方有效结算指令,组织完成债券交易的全额逐笔清算结算

结算双方开展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之前,应确保已满足《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结算机构到期违约债券转让结算业务规则》(中债字〔2020〕107号文印发)、《关于签署<到期违约债券转让结算业务承诺函>相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要求。

特此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