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集装箱掉期产品信息

一、人民币集装箱掉期(以下简称CS)是以国际集装箱运费为标的的、以人民币进行计价、清算和结算的航运运费指数衍生品。最终结算价格的确定基于上海出口集装箱分航线运费指数。

二、CS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出口至欧洲集装箱运费(ECS)、上海出口至美西集装箱运费(WCS)。

三、CS的协议要素如下:

表格 CS协议要素

产品种类

人民币集装箱掉期

协议名称

上海至欧洲集装箱掉期协议

上海至美西集装箱掉期协议

协议简称

ECS

WCS

协议规模

1TEU

1FEU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TEU

元人民币/FEU

最低价格波幅

0.01元人民币/TEU

0.01元人民币/FEU

协议数量

Y

协议期限

1.当月起连续六个月度的月度协议

2.下季度起连续四个季度的季度协议

3.下一年度的年度协议

注:协议存续期内,每月进行结算

成交数据接收时间

工作日:10: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最后交易日:10:30至14:30

注:工作日指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最后交易日

月度协议最后交易日为当月倒数第二个指数发布日

季度协议最后交易日为上一季度最后一个月倒数第二个指数发布日

年度协议最后交易日为上一年度最后一个月倒数第二个指数发布日

最终结算日

协议存续期内每月最后交易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每日结算价格

根据上海清算所发布的远期价格确定

最终结算价格

上月最后交易日后一个工作日至当月最后交易日之间的所有上海出口集装箱分航线运费的算术平均数与同期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算术平均数的乘积,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四、CS的协议代码由七位构成,编码规则为:前三位表示产品类别,分别是ECS、WCS。四至七位表示协议期限,若为月度协议,第四、五位表示月份(01至12),第六、七位表示年份(00至99);若为季度协议,第四、五位表示季度(Q1、Q2、Q3、Q4),第六、七位表示年份(00至99);若为年度协议,第四至七位表示年份。

五、CS协议的交易流通规则为:

(一)每月最后交易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开始交易下月度起连续六个月度的月度协议;

(二)每季第三个月最后交易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开始交易未来第二个季度起连续四个季度的季度协议;

(三)每年十二月最后交易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开始交易未来第二个年度的年度协议。

六、CS协议的终止交易与分拆规则为:

(一)每月最后交易日营业结束后,该月月度协议终止交易;

(二)每季度最后交易日营业结束后,下一季度的季度协议终止交易。此前已达成的该季度协议自动拆分为该季度的三个月度协议;

(三)每年度最后交易日营业结束后,下一年度的年度协议终止交易。此前已达成的该年度协议自动拆分为三个月度协议(1月、2月和3月)和三个季度协议(2季度、3季度和4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