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已废止)
日期:2012-12-20清算所发〔2012〕51号
市场参与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及波罗的海交易所2013年指数发布日期安排,现将2013年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 2013年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非成交数据接收日如下:
元旦: 1月1日至3日,共3天。
春节: 2月9日至15日,共7天。
耶稣受难日(英): 3月29日,共1天。
复活节(英): 4月1日,共1天。
清明节: 4月4日至6日,共3天。
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1日,共3天。
劳动节(英): 5月6日,共1天。
春季银行假日(英): 5月27日,共1天。
端午节: 6月10日至12日,共3天。
夏季银行假日(英): 8月26日,共1天。
中秋节: 9月19日至21日,共3天。
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共7天。
圣诞节(英): 12月25日至31日,共7天。
二、 如遇临时调整节假日,上海清算所将及时进行公告。
三、 请各市场参与者根据本通知做好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清算结算业务安排。
特此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