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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币FFA业务2013年12月下旬成交数据接收日调整的通知 (已废止)

日期:2013-12-23

清算所发〔2013〕63号

各市场参与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及2013年12月下旬英国节假日安排,现将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以下简称:人民币FFA业务)成交数据接收日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人民币FFA业务非成交数据接收日如下:

圣诞节(英):            12月25日,共1天。

节礼日(英):            12月26日,共1天。

二、12月27日、12月30日、12月31日由非成交数据接收日调整为成交数据接收日。

三、请各市场参与者根据本通知做好人民币FFA业务安排。

特此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