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2014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已废止)
日期:2013-12-23清算所发〔2013〕62号
各市场参与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及2014年英国银行节假日安排,现将2014年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以下简称:人民币FFA业务)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年人民币FFA业务非成交数据接收日如下:
元旦: 1月1日,共1天。
春节: 1月31日至2月6日,共7天。
清明节: 4月5日至7日,共3天。
耶稣受难日(英): 4月18日,共1天。
复活节(英): 4月21日,共1天。
劳动节: 5月1日至3日,共3天。
劳动节(英): 5月5日,共1天。
春季银行假日(英): 5月26日,共1天。
端午节: 6月2日,共1天。
夏季银行假日(英): 8月25日,共1天。
中秋节: 9月8日,共1天。
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共7天。
圣诞节(英): 12月25日,共1天。
节礼日(英): 12月26日,共1天。
二、如遇临时调整节假日,上海清算所将及时进行公告。
三、请各市场参与者根据本通知做好人民币FFA业务的清算结算安排。
特此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