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币铁矿石、动力煤掉期中央对手清算业务2014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已废止)
日期:2014-07-23清算所发〔2014〕62号
各市场参与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现将2014年人民币铁矿石、动力煤掉期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以下简称商品清算业务)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年商品清算业务非成交数据接收日如下:
中秋节:9月8日,共1天。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共7天。同时,将9月28日(周日)和10月11日(周六)调整为成交数据接收日。
二、如遇临时调整节假日,上海清算所将及时公布。
三、请各市场参与者根据本通知做好商品清算业务的清算结算安排。
特此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