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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币苯乙烯掉期、自贸区乙二醇进口掉期中央对手清算(已废止)

日期:2015-07-16

清算所发[2015]67号

各市场参与者:

现就2015年人民币苯乙烯掉期、自贸区乙二醇进口掉期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以下简称苯乙烯、乙二醇掉期清算业务)成交数据接收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苯乙烯、乙二醇掉期清算业务成交数据接收日为周一至周五。

(一)由于国定节假日安排,以下日期不接收成交数据:

9月3日、9月4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5日、10月6日、10月7日

(二)由于国定节假日调整,以下日期接收成交数据:

9月6日、10月10日

二、如遇临时调整节假日,上海清算所将及时进行公告。

三、请各市场参与者根据本通知做好苯乙烯、乙二醇掉期清算业务的清算结算安排。

特此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