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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成交数据接收日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3-12-27

各市场参与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现将大宗商品现货清算业务成交数据接收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交数据接收日为周一至周五和调休工作日。由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以下日期不接收成交数据:

1月1日、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2月15日、2月16日、4月4日、4月5日、5月1日、5月2日、5月3日、6月10日、9月16日、9月17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10月4日、10月7日。

由于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以下日期接收成交数据:

2月4日、2月18日、4月7日、4月28日、5月11日、9月14日、9月29日、10月12日。

二、如遇临时调整节假日,上海清算所将及时公告。

三、请各市场参与者根据本通知做好本业务的清算结算安排。

特此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