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算所支持加快推动柜台债券业务发展改革措施落地
近日,上海清算所支持浦发银行、中国银行作为柜台债券业务开办机构,先后推出全市场首单和国有大行首单试点面向中小金融机构和资管机构等合格投资者的存量债券柜台交易业务,兴业银行也同期推出相关业务。这标志着继2002年《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2号)支持个人和企业购买国债,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4〕第3号增加政策性金融债、铁道债等券种,2016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号)放开投资券种、丰富交易方式、扩大参与者范围、明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制度之后,符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要求的机构投资者,通过柜台渠道投资和交易银行间市场债券业务正式落地。
近年来,上海清算所坚决落实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有关精神,踔厉深耕柜台债券业务,积极拓宽投资理财渠道,携手发行人、开办机构面向广大个人与企业投资者推出了自贸区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多项柜台债券创新产品,合作开办机构数量和业务办理规模持续增加。此次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加快推动柜台债券业务发展决策部署,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的框架下,为金融机构投资者提供便利灵活的基础设施服务,支持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投资与做市交易一体化、托管结算灵活便利的债券业务服务,是上海清算所聚焦现代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建设,服务央行履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激活开办机构,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投资配置需求的同时,活跃市场交易,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包容性和运行效率。
下一步,上海清算所将继续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力争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贡献更大力量!
近年来,上海清算所坚决落实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有关精神,踔厉深耕柜台债券业务,积极拓宽投资理财渠道,携手发行人、开办机构面向广大个人与企业投资者推出了自贸区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多项柜台债券创新产品,合作开办机构数量和业务办理规模持续增加。此次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加快推动柜台债券业务发展决策部署,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的框架下,为金融机构投资者提供便利灵活的基础设施服务,支持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投资与做市交易一体化、托管结算灵活便利的债券业务服务,是上海清算所聚焦现代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建设,服务央行履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激活开办机构,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投资配置需求的同时,活跃市场交易,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包容性和运行效率。
下一步,上海清算所将继续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力争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