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央对手清算业务和登记托管结算业务优秀机构和优秀个人评选方案

   一、评选时段和对象

评选时段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优秀机构评选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评选时段内为上海清算所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以下简称“清算业务”)或登记托管结算业务的参与者(包括但不限于清算会员、结算成员、发行人、经纪公司);二是积极参与和推动相关清算业务、登记托管结算业务的开展;三是评选时段内未出现相关业务违约欠费、重大不良记录、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监管机构处罚。

优秀主管评选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评选时段内为参与上海清算所相关业务的市场机构的管理人员;二是所管理的团队参与上海清算所相关业务且成绩突出;三是评选时段内无违规违纪行为,且未被监管部门处罚。

优秀个人评选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评选时段内为参与上海清算所相关业务的市场机构的从业人员;二是参与上海清算所相关业务且成绩突出;三是评选时段内无违规违纪行为,且未被监管部门处罚。

二、奖项设置

(一)清算业务

1.机构奖项

1项综合奖:优秀清算会员。

4项单项奖:包括自营清算优秀奖、自营清算进步奖、代理清算优秀奖和大宗商品清算经纪公司优秀奖。其中:自营清算优秀奖包括:债券净额自营清算优秀奖、外汇自营清算优秀奖、利率互换自营清算优秀奖、标准债券远期自营清算优秀奖和大宗商品自营清算优秀奖。

2.个人奖项

2项奖项:清算业务优秀主管和清算业务优秀个人。

清算业务优秀主管和清算业务优秀个人由获得优秀清算会员的市场机构推荐相关业务主管和个人参评。

(二)登记托管结算业务

1.机构奖项

11项综合奖:优秀结算成员;

24项单项奖:优秀托管银行、优秀承销商、结算业务特别奖和优秀发行人。

2.个人奖项

2项奖项:结算业务优秀主管、结算业务优秀个人。

由获得优秀结算成员的市场机构推荐相关业务主管和个人参评。

(三)其他奖项

1.机构奖项

2项单项奖:创新业务推进奖、特别贡献奖。

2.个人奖项

2项奖项:业务推进优秀主管和业务推进优秀个人。

由获得债券净额自营清算优秀奖和大宗商品自营清算优秀奖的机构推荐业务相关前台主管和个人参评。

三、评选指标和方法

机构奖项评选指标包括业务数据类指标和其他类指标。

业务数据类指标主要包括业务总量和业务活跃程度,以评选对象参与相关业务的实际数据为准。

业务数据类指标的分值分为相对分值和排名分值两部分。相对分值的计算方式为:某项指标相对分值得分=(该项指标统计数/所有候选机构该项指标统计数最高值)×该指标相对分值满分。排名分值的计算方式为:某项指标排名分值得分=该指标排名分值满分-(该项指标统计数排名位次-1×该指标排名分值满分/参与该指标排名的候选机构数量。

其他类指标中,风控操作指标得分根据清算会员违规违约情况确定,发生一次资金结算或债券结算违约的,扣5分;发生一次保证金违约的,扣2分,直至0分。出现重大违规违约情况的,取消本年度各项优秀的评选资格。其他操作指标主要包括履行会员义务、业务规范操作、提出优化清算业务的合理化建议、系统联测、材料报送、费用缴纳、合格中央对手方资本计提、参加会议研讨、配合调研、业务推广、后续研发等方面情况,以评选对象的实际情况为准。

各奖项具体评选指标及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一)清算业务

1.优秀清算会员

该奖项用于表彰积极支持和推动上海清算所推出的所有清算业务的清算会员。

评选对象为上海清算所综合清算会员、产品类综合清算会员和A类、B类、C类普通清算会员。

评选指标基于债券交易净额、外汇、人民币利率互换、标准债券远期和航运及大宗商品5项业务在自营类奖项和代理类奖项中的单项得分,并将单项得分根据各项自营、代理业务清算总金额占上海清算所集中清算总金额的比例为权重加权计算总得分。

2.自营清算优秀奖

1)债券净额自营清算优秀奖

该奖项用于表彰积极支持和推动上海清算所债券交易净额清算自营业务的市场机构。评选对象为债券交易净额清算会员。

评选指标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指标类型

分项指标

相对分值

排名分值

合计

业务数据类指标

现券净额清算总金额

10

5

15

现券净额清算总笔数

7

3

10

回购净额清算总金额

6

3

9

回购净额清算总笔数

4

2

6

债券净额清算面额占比

10

5

15

债券净额清算笔数占比

10

5

15

其他类指标

风控操作指标

15

15

其他操作指标

15

15

合计

 

100

业务数据类指标中,现券净额清算总金额或总笔数是指实际纳入现券净额清算的面额或笔数之和,回购净额清算总金额或总笔数包括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回购业务实际纳入净额清算的面额或笔数之和(不含代理清算业务,下同)。债券净额清算面额或笔数占比是指实际纳入债券净额清算的面额或笔数与该清算会员可纳入债券净额清算业务的全部面额或总笔数的比例。

2)外汇自营清算优秀奖

该奖项用于表彰积极支持和推动上海清算所外汇自营清算业务的市场机构。评选对象为外汇清算会员。

评选指标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指标类型

分项指标

相对分值

排名分值

合计

业务数据类指标

清算总金额

30

20

50

清算总笔数

15

5

20

其他类指标

风控操作指标

15

15

其他操作指标

15

15

合计

 

100

外汇业务清算总金额或总笔数是指参与外汇清算业务(含询价和竞价等净额清算业务)的金额或笔数之和,总金额均换算为同一币种计算。

3)利率互换自营清算优秀奖

该奖项用于表彰积极支持和推动上海清算所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自营业务的市场机构。评选对象为人民币利率互换清算会员。

评选指标及分值同外汇自营清算优秀奖。清算总金额或总笔数是指参与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的名义本金之和或笔数之和。

4)标准债券远期自营清算优秀奖

该奖项用于表彰积极支持和推动上海清算所标准债券远期集中清算自营业务的市场机构。评选对象为标准债券远期清算会员。

评选指标及分值同外汇自营清算优秀奖。清算总金额或总笔数是指参与标准债券远期集中清算的交易金额或笔数之和。

5)大宗商品自营清算优秀奖

该奖项用于表彰积极支持和推动上海清算所航运及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自营清算业务的市场机构。评选对象为航运及大宗商品中央对手清算会员。

评选指标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指标类型

分项指标

相对分值

排名分值

合计

业务数据类指标

清算总手数

30

20

50

清算总金额

15

10

25

其他类指标

风控操作指标

15

15

其他操作指标

10

10

合计

 

100

清算总金额或总手数是指参与上海清算所开展的所有航运及大宗商品清算业务的交易金额或手数之和。

3.自营清算进步奖

该奖项用于表彰在债券交易净额、外汇、人民币利率互换、标准债券远期、航运及大宗商品等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中,自营清算业务量增长较快的清算会员。

评选指标包括市场机构在评选时段内某项自营清算业务清算金额增长以及清算量占全市场比重的情况。

4.代理清算优秀奖

该奖项用于表彰积极支持和推动上海清算所推出的债券交易净额、外汇、人民币利率互换、标准债券远期、航运及大宗商品等各项代理清算业务的综合清算会员。评选对象为上海清算所综合清算会员和产品类综合清算会员。

评分指标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指标类型

分项指标

相对分值

排名分值

合计

业务数据类指标

代理清算总金额

20

10

30

代理清算总笔数

12

8

20

客户数量

10

5

15

活跃客户占比

7

3

10

其他类指标

业务推广力度

5

5

业务研讨及调研参与度

5

5

客户投诉情况[1]

5

5

风控操作指标

5

5

日常运营指标

5

5

合计

 

100

业务数据类指标中,代理清算总金额或总笔数是指实际纳入某项代理清算业务的清算总金额或总笔数。活跃客户数指满足上海清算所定义的活跃客户的总数目。

其他类指标中,业务推广力度得分根据清算会员举办代理业务推介会的次数进行评分;会议及调研参与度根据清算会员参加上海清算所组织代理业务相关会议及调研的次数,以及在会议或调研过程中提出建设性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评分;客户投诉情况根据上海清算所接到市场机构对综合清算会员的投诉次数以及综合清算会员对投诉的处理情况进行评分;日常运营指标根据综合清算会员在对客户进行清算、结算过程中是否出现差错,结算时点相关资金是否及时到账等日常运营的内容进行评分。

5. 大宗商品清算经纪公司优秀奖

该奖项用于表彰积极参与和推进航运及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经纪公司。大宗商品清算经纪公司优秀奖按行业类别设置奖项。

评选指标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指标类型

分项指标

相对分值

排名分值

合计

业务数据类指标

清算总金额

15

10

25

清算总手数

30

15

45

其他类指标

其他操作指标

30

30

合计

 

100

大宗商品清算业务清算总金额、总手数是指经纪公司成功撮合所有大宗商品清算业务的交易总金额、总手数。

(二)登记托管结算业务

1.优秀结算成员

评选对象为在上海清算所开展的各项登记托管结算业务中,参与程度均较高、交易量均较大,且积极配合上海清算所各项工作的结算成员。

1)具体评选指标

优秀结算成员的评选将综合考虑结算成员参与托管业务、发行承销业务的综合情况,以及参与业务过程中的风控操作、配合度等情况。

2)评选方法

1)根据评选时段内各结算成员在托管和发行承销业务中的实际情况设定候选标准,并根据候选标准选择符合条件的候选机构。

2)对选出的候选机构按其在优秀托管银行和优秀承销商两项单项奖评比中排名的算术平均值进行排名。

2.优秀托管银行

评选对象是具有托管资格,并且托管量和结算量均较大的商业银行。

评选指标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指标类型

分项指标

相对分值

排名分值

合计

业务数据类指标

托管余额月平均数

25

15

40

结算总金额

15

10

25

结算总笔数

10

5

15

其他类指标

规范性指标

10

10

配合性指标

10

10

合计

 

100

业务数据类指标中,托管余额月平均数是指每月末托管银行托管的并在上海清算所开展结算业务的所有产品的托管余额的算术平均值。结算总金额、总笔数是指托管银行托管的所有产品进行全额逐笔结算的总金额、总笔数。

其他类指标根据结算成员操作规范、提出优化相关登记托管结算业务的合理化建议、材料报送、费用缴纳、参加会议研讨等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3.优秀承销商

评选对象是参与上海清算所托管债券的发行承销业务且承销只数和承销金额均较大的承销商。

评选指标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指标类型

分项指标

相对分值

排名分值

合计

业务数据类指标

承销债券总金额

25

15

40

承销债券总只数

15

10

25

其他类指标

业务合规情况

10

10

后督尽职配合程度

10

10

其他协作配合程度

5

5

创新业务参与程度

10

10

合计

 

100

业务数据类指标中,承销债券总金额或总只数是指评选时段内参与承销且在上海清算所托管的债券总金额或总只数。

其他类指标中,业务合规情况是指提交相关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后督尽职配合程度是指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付息兑付资金是否及时到账;其他协作配合程度是指督促发行人及时缴纳费用、配合新业务衔接等情况;创新业务参与程度是指支持和参与自贸区人民币债券等上海清算所推出的创新业务的情况。

4.结算业务特别奖

评选对象为积极参与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结算业务的农村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机构、基金信托机构等。

评选指标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指标类型

分项指标

相对分值

排名分值

合计

业务数据类指标

托管余额月平均数

20

5

25

结算总金额

15

5

20

结算总笔数

15

5

20

结算业务活跃度

10

5

15

其他类指标

规范性指标

10

10

 

配合性指标

10

10

合计

 

100

托管余额月平均数是指结算成员每月末在上海清算所托管余额的算术平均值。

结算总金额、总笔数是指结算成员自营的债券全额逐笔结算的总金额、总笔数。

结算业务活跃度是指结算成员积极参与上海清算所托管债券结算的情况。结算业务活跃度指标值为:结算总金额/托管余额月平均数,即该结算成员在单位托管余额基础上实现的结算量。

5.优秀发行人

评选对象是参与上海清算所债券发行业务且发行只数和金额均较大的发行人。

评选指标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指标类型

分项指标

相对分值

排名分值

合计

业务数据类指标

发行债券总金额

35

20

55

发行债券总只数

10

5

15

其他类指标

业务合规情况

20

20

业务协作配合情况

10

10

合计

 

100

业务数据类指标中,发行债券总金额或总只数是指评选时段内发行且在上海清算所托管的债券总金额或总只数。

其他类指标中,业务合规情况是指费用缴纳及时性、提交相关材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业务协作配合情况是指新业务衔接,如积极配合公积金ABS、熊猫债等创新品种的发行,积极参加会议研讨,积极配合营销、调研等工作。

(三)其他奖项

1.创新业务推进奖

评选对象为积极推动和参与上海清算所推出的本外币清算业务及相关风险管理、登记托管结算等业务中创新性较高业务的清算会员。

评选指标主要包括市场机构在评选时段内积极参与创新业务研发及现有创新业务优化、推动各项创新业务发展、配合业务调研及系统测试、参加业务研讨等方面,上海清算所将根据市场机构实际参与、配合情况进行评选。

2.特别贡献奖

评选对象为支持上海清算所开展各项清算、结算业务而在流动性支持、结算服务、参与基准价构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场机构。

评选指标包括市场机构在评选时段内对上海清算所业务开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情况。

 



[1]航运及大宗商品业务包括客户及经纪公司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