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持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提升业务指南的实用性与适用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对现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指南》(2025年9月版)进行了系统修订,形成了《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1月版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修订稿》)。现就《指南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结合业务实践与内外部反馈,主要修订内容及涉及章节如下:
一、更新相应业务要素及操作流程
一是配合标准利率互换(新增1年期品种)和标准债券远期(新增3年期、7年期国开债合约)等新业务产品的推出,对相关业务章节进行更新(章节5.14.1、5.14.5.2、7.1等)。
二是配合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中日元、欧元结算接入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更新相应流程及表单(章节6.4.2、12.4.2及附表A-3、B-2等)。
三是结合债券集中清算业务(含债券净额、通用回购、中央债券借贷)的流程优化,对相关业务章节进行更新(章节4.4.3、4.4.5、10.5.3.3、10.5.3.4、13.12.2、原附件F-21等)。
二、 优化风险管理相关表述
一是优化违约处置相关表述(章节3.3.2.1、3.3.2.3、4.4.7、13.12.4等)。
二是优化保证金相关内容;明确非清算会员相关风控参数的核定方法(章节1.2.2、13.5.2.1、13.5.2.2等)。
三是为优化资信评估,对相关表单进行更新(附件A-1、A-2等)。
四是优化境外参与者相关表述(章节2.3.3等)。
三、 优化其他文本表述
一是优化清算参与者相关表述(第二章)。
二是统一部分业务定义与术语(前言、4.1、10.2、附件A-3、B-2、B-4等)。
三是明确合格券列表的具体系统及网站查询路径(章节4.2.1.1、13.5.1.1等)。
四是对部分申请表格和流程描述进行优化(附件F-3等)。
为高效收集市场反馈,本次公开征求意见重点聚焦于上述修订内容,欢迎各市场机构就《指南修订稿》中的修订部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上海清算所。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上海清算所业务一部
邮政编码:200002
电子邮件:shengzijun@shclearing.com.cn
传真:021-23198866-8581
附件:1.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1月版修订征求意见稿)-清稿
2.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1月版修订征求意见稿)-花脸稿
上海清算所
2026年1月5日